公告本府委託辦理114年度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評審結果
發佈日期:2025-06-27 00:57: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72773
依據:「勞動部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
公告事項:
一、受委託單位:中華民國愛加佳健康生活協會(新竹縣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日出會所)。
二、委託辦理期間: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委託辦理事項
(一)服務對象:服務所營運之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個案。
(二)應辦理項目:
1.以夥伴關係及個別化之精神協助個案就業,並與其共同討論及擬訂個別化就業服務計畫。
2.可接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單位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轉介或派案。
3.視個案需求及意願連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相關資源,必要時陪同個案使用前開服務。
4.為個案連結或開發競爭性職場之職場學習及就業適應機會。
5.開發適合個案之競爭性職場職缺。
6.連結或以個別化服務規劃及推動符合個案需求之就業前準備或強化穩定就業相關資源(含同儕支持)。
7.辦理就業前準備、強化穩定就業或同儕就業經驗交流等相關團體或課程。
8.視個案需求及意願轉介衛生醫療、教育、社政等單位或連結相關資源以排除就業障礙。
9.協助就業後持續提供至少6個月之追踨關懷,可邀請合適之個案共同提供就業適應支持輔導予就業未達 6 個月或有需求之個案;個案就業未達6個月離職須進行後續追蹤、依個案意願提供就業服務,並建立相關紀錄。
10.對於就業輔導困難或網絡合作等問題,可邀請專家學者、社會福利、衛生、法律扶助等相關單位召開個案研討會,或向地方政府提出輔導需求,溝通網絡合作及個案服務策進作法,增進服務效能。
11.與個案共同紀錄就業服務情形,由具就業服務員資格之工作人員依紀錄內容登錄於第二代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訊管理系統。
12.每季提供本計畫執行進度、服務績效及工作檢討建議。
13.提出符合精神障礙者特質與需要之就業服務模式、流程、評估機制及相關政策建議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