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鞭炮、高壓瓶罐、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等危險物品勿直接丟入垃圾車!
發佈日期:2025-06-24 00:00:00
發佈單位:恆春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hengchuen/News_Content.aspx?n=4E8D9C43EAEFB71D&sms=D97AB5A93C668A0A&s=06E41A6853BC98BD
注意!鞭炮、高壓瓶罐、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等危險物品勿直接丟入垃圾車! 發佈日期:114-06-24 資料來源:恆春鎮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本鎮清潔隊24日早上收運垃圾時,垃圾車車斗突然冒煙,甚至還一度起火! 幸好清潔隊員反應迅速,立刻將垃圾倒出並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及車輛損害。
恆春鎮公所提醒民眾:
垃圾夾雜煙火、炮竹等爆裂物品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最重6,000元罰鍰;也因危及公共危險,有觸及刑法之可能,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影響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煙火、鞭炮排出 3 步驟:
浸濕:將鞭炮浸泡水中確認無引燃風險。
分開:用水浸泡後,另以袋子盛裝,與一般垃圾分開。
警示:寫上內容物名稱交付資收車,並提醒清潔隊員。
除了鞭炮,也提醒民眾不要將電池、行動電源、高壓噴霧瓶罐、殘留腐蝕性液體的瓶罐、金紙香灰餘燼、碎玻璃、大量粉狀物(麵粉、奶粉)等丟入一般垃圾中,因為容易引起爆炸或悶燒傷及他人,應先妥善處理,再分別交給垃圾車、資源回收車或採逆向回收。
丟棄炮竹、鞭炮前,請先用水浸濕
危險物品切勿直接丟入垃圾車,請先妥善處理裝袋並寫上內容物名稱交給回收車人員處理!
#垃圾確實分類,保障你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