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徵薪資約用人員1名
發佈日期:2025-06-24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保育與林政科
原始連接: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6&s=181339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徵薪資約用人員1名
一、職稱:薪資約用人員。
二、薪資:新台幣31,450元/月。
三、名額:1名(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1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4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文收發及相關行政流程處理。
(二)長官臨時交辦或其他支援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性別不拘,但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役(需檢附退伍令、替代役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影本)。
(二)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倘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三)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身體健康、工作熱忱、善於溝通協調。
(五)無違反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八點、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等規定者。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八、遴聘方式:
(一)應備報名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專區/人力任免科/臨時人員(約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切結書。
4.相關工作經驗及工作技能之佐證文件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無則免附)。
5.男性需檢附退伍令、替代役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影本。
(二)收件期限:於114年7月1日下午5時。
(三)報名方式:於收件期限前將報名文件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農業處保育與林政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農業處保育與林政科薪資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四)錄取通知:履歷、書面資料符合資格條件者,經業務單位視實際需要初審後,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取者文件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九、連絡電話:花蓮縣政府農業處保育林政科沈小姐,03-823227171#5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