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一林業淨零循環永續省工機具補助」之受理申請期間、補助預算額度及申領補助款期限等事宜
發佈日期:2025-06-19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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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717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42440412號
主旨:公告114年度「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一林業淨零循環永續省工機具補助」之受理申請期間、補助預算額度及申領補助款期限等事宜。
依據: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林業淨零循環永續省工機具補助作業規範(以下簡稱本作業規範)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
公告事項:
一、114年度之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4年7月10日止。
二、補助預算額度:
(一)依112年度之補助預算執行情形滾動檢討後,114年度之補助預算額度約新臺幣350萬元。
(二)114年度核定錄取之受補助者,如其申請補助金額超過上開補助預算額度,得依其意願選擇是否接受補助;自願放棄者應以書面聲明辦理,並由候補順位依序遞補。
三、申領補助款期限:114年度核定錄取之受補助者,至遲應於114年12月15日以前完成補助款申領,此期限不受本作業規範第4點第3項所定114年10月31日截止期限之限制。
四、其餘有關補助機具種類、補助對象、補助金額及比率、申請應附書件資料、評分及排序原則、申請撥款、購置確認及審查、補助款核撥、申請展延、放棄或變更、應配合抽查及應遵守事項、不予核撥、撤銷或廢止補助等事宜,依本作業規範辦理。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林業淨零循環永續省工機具補助作業規範(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717/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