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帶土不上路及應懸掛號牌免遭罰
發佈日期:2025-06-18 00:00:00
發佈單位:埤頭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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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own.chcg.gov.tw/pitou/04bulletin/bulletin02_con.aspx?bull_id=4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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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帶土不上路及應懸掛號牌免遭罰
發布日期: 2025/06/18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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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值農忙期間,請農友及代耕業者農機具務必掛牌再上路,並於田間作業結束後做好農機及道路清潔工作,避免農機攜帶田泥,汙染道路及影響用路人的安全。
二、農用曳引機、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大型聯合收穫機、甘蔗採收機及狼尾草(青割玉米)收穫機等四輪或四輪以上具動力可於道路行駛之膠輪式農機之所有人,須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並應同時申領農機號牌。
三、請農友及代耕業者謹遵規定,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