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提前解約」 房東該怎麼辦
發佈日期:2025-06-16 08:00: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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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63517
好不容易與租客簽訂好定期租賃契約,租客也順利通過租金補貼審核每個月領取中央租屋補助款,卻突然因各種理由想要提前終止租約,房東一時之間臨時也找不到其他承租人續租,租客的租金補貼、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等讓身為房東的你不知如何是好?
為維護雙方自身權益,房東與租客合意提前終止租約時建議房東使用財政部公告的「終止房屋租賃契約書」,並於內文載明與雙方共同協議同意解約日期、點交房屋狀況、違約金與押金處理方式與其他協議事項後簽署之。
另「出租人通報消滅聲明書」由房東一方填寫即可,以上兩份資料填寫完畢,請房東一併主動通報苗栗縣政府及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房屋租賃終止報備」,系統會註記租賃契約已終止,避免被誤認還有租客,導致稅務上被補稅或查核,另房東於當年度辦理綜合所得稅租賃所得結算申報時,請依實際出租期間計算誠實申報租賃收入
。
有關租客租金補貼部分系統亦會因房東主動通報先暫停撥款,本府承辦人員也會電話聯繫租客確認後續是否搬家或有無租賃房屋事實,並協助租客補件,但請租客注意原租賃地址搬離的三個月內需補上新契約並填寫「租金補貼租賃契約變更申請書」供審核是否可繼續核撥租金補貼,超過時效將喪失補件資格,另後續租客無再租房的話,如有溢領事實,本府也將對租客進行溢領追繳。
稅務相關問題,房東可致電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或電洽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承辦何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18、顧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52、傅小姐聯絡電話(037)558-262、何小姐聯絡電話(037)559-918、苗北辦公室承辦吳小姐聯絡電話(037)559-311、王小姐聯絡電話(037)559-315、吳小姐聯絡電話(037)559-310,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