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臺灣紅龍果拓展外銷新興市場 分級包裝獎勵辦法
發佈日期:2025-06-16 00:00:00
發佈單位:二崙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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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ehlg.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937&s=549741
114年臺灣紅龍果拓展外銷新興市場 分級包裝獎勵辦法
- 公布日期:114-06-16
- 公布單位:二崙鄉公所
一、為輔導外銷業者與供貨單位契作契銷,依目標市場需求計 畫產銷,落實外銷紅龍果分級包裝及農藥殘留自主檢驗, 並以產銷履歷溯源管理供貨量質,拓展國際市場,凡依照旨揭辦法辦理者,得申請本辦法分級包裝獎勵。
二、旨揭獎勵期間自本(114)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止,外銷業者及供貨單位應於本年紅龍果獎勵外銷期間(11月30 日)結束後,檢具契作契銷及外銷相關憑證,包括合作意願書、目標市場藥檢報告、供貨證明(交易三聯單)、蒸熱場採樣查核紀錄表、出口報單(含海運提單)、出口植物檢疫合格證明書及產銷履歷驗證書等影本資料,送貴公會按其符合獎勵標準之實際蒸熱處理(供貨單位)或出口 (外銷業者)批次數量結算核撥分級包裝獎勵。
三、旨案倘有本辦法注意事項所列情事者,不得申領本獎勵或農糧署各果品分級包裝獎勵,已核發者應予以追回。
四、其餘包含查核機制、注意事項等施行細節,請參閱旨揭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