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114年至116年推動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發佈日期:2025-06-16 00:00:00
發佈單位:左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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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kcgtd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653B6A5D351526EB&sms=76387CE55A8EBD6D&s=294F2A87D60B9D18
依消防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不屬於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簡稱住警器)並維護之。為拋磚引玉帶動本市市民建立設置住警器觀念,強化弱勢族群、原住民族地區住宅火災預警,降低人員傷亡,特制訂本執行計畫,補助前述住宅場所住警器,並整合市府能量積極推動。
補助措施諮詢窗口:第二救災救護大隊 吳小姐(電話:310-6122轉501 ),或致電市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莊小姐(電話:812-8111轉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