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退稅會先抵繳欠稅再退還
發佈日期:2025-06-13 08:45:00
發佈單位:高雄市
發佈部門: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原始連接: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2A4042B639330840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詢問其今年房屋稅重繳,退稅款為何會被抵繳其他欠稅?
該處說明,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民眾如有重、溢繳本市地方稅情形,稅捐處均會主動辦理退稅,但依法會先抵繳其積欠稅捐,且抵繳欠稅範圍並未侷限地方稅,也包含國稅,扣抵後剩餘款項,則撥入受退稅人所指定之存款帳戶或開立退稅支票,併同「退稅抵繳通知書」郵寄送達受退稅人,讓納稅義務人了解退稅、欠稅標的及金額等事項。
稅捐處貼心提醒民眾,為節省退稅時間及簡化兌領手續,可向稅捐處申辦長期約定轉帳退稅,退稅款就可直接撥入所指定之存款帳戶,免除往返金融機構兌領之不便。另稅捐處不會以任何方式通知民眾利用ATM 轉帳領取退稅款,請提高警覺,小心受騙。如有任何退稅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