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樹鄉公所修正「屏東縣高樹鄉鄉民老人津貼發放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發佈日期:2025-06-13 00:00:00
發佈單位:崁頂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Kto/Common/HitCount.ashx?p=C535150A0F617C68116849109761A395D2EFFAC255FAD80EDAFA071E6FD501470E49350BBFC876D72180CC823CD6B1E9D345A9797E7EB489168EC60E359DACFF7E016691206EA6F669D0125F3E0CA093028E9AC14876DCAC&type=FB01D469347C76A7&s=A8379F81264F3D77
本所拍賣報廢資源回收車一台 發佈日期:114-06-12 資料來源:崁頂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標售機關: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主旨:「114年度報廢資源回收車一台公開標售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及財政部「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標售標的及數量:報廢資源回收車1台。
二、 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底價為新臺幣 100,000 元整;保證金金額免計。
三、 開標日期及地點:
114年 06 月 20 日上午 10 時整在本所開標室當眾開標 。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上午10時整本所開標室開標。
四、 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本所網站下載招標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114年 06 月 19 日下午5點前郵遞投標或專人送達。
五、 本次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 06 月 20 日前於上班時間洽清潔隊人員,至本次存放地點-崁頂鄉
清潔隊查看標的物,電話(08) 863-3465,其他時間不予開放查看。
六、 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法:
(一)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公告次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向本機關一次繳清全部價款後,由本所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公告次日起20日內(不含例假日)將標的物清運完畢,進場清運前需事先與本所人員約定清運時間(僅限上班日),其約定清運時間不得逾前述決標公告次日起20日內,違者將計收違約金。
七、 投標廠商資格:
1.政府登記合格之資源回收業(J101080)、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檢附公司執照或商業登記證明或營利事業證明影本。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影本。
八、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所公告(佈)欄張貼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