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同一申報戶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應辦理基本所得額申報,以免遭補稅及受罰 發佈日期:2025-06-12 00:00:00 發佈單位:行政院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3f86eb3e3576422e8a9b2a2fd82dd70b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