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氣管認證車,上路有保障!
發佈日期:2025-06-11 00:00:00
發佈單位:澎湖縣
發佈部門:環境保護局
原始連接: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6110007
自今(114)年1月1日起,民眾若使用「非原廠(改裝)排氣管」,經環、警、監路邊攔查或民眾檢舉噪音,未完成變更登記,監理機關將依道路交條例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同時若噪音檢驗時噪音值超標,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處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民眾若有更換排氣管需求,可優先選擇購買「噪音合格認證排氣管」產品,或自費委託「環境部許可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後,至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申請人需先以書面或實車方式至就近監理機關取得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文件並取得戳章證明,再至環境部指定檢驗機構辦理認證檢測(檢測機構認證完成亦以戳章確認),取得合格認證報告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
目前全台有6家經環境部認證的噪音實驗室,其中北部4家、中部2家。相關聯絡資訊可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查詢。(https://noisecar.moenv.gov.tw/CarSilencer/Home/Cont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