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八條附表二部分條文之公告、令、修正前後對照表、修正後條文
發佈日期:2025-06-11 00:00:00
發佈單位:鹿谷鄉
發佈部門:民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lugu.gov.tw/Activities/ActivitiesDetail/wv4dS98S-1309-2SPA-qPAU-0005b4j078ZF
「屏東縣高樹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八條附表二部分條文之公告、令、修正前後對照表、修正後條文,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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