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場導入污染防治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補助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2025-06-10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馬公市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506100023
1.依據澎湖縣政府交下農業部114年5月29日中畜永字第1140001223號函辦理。
2.依農業部本年度「疫後增進畜牧業經濟韌性協助措施-導入污染防治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計畫-禽畜糞」(計畫編號:114疫後-4.1-牧-03)辦理。
3.前揭計畫共編列新臺幣4,100萬元整,協助養雞場導入污染防治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妥善處理雞糞等廢棄物,並提升其再利用率及處理效能,補助項目及金額如下,餘補助對象、資格及條件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補助作業要點。
4.禽畜糞快速處理機共10場,每場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10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5.自走式翻堆機共1場,每場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5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6.翻拋機共5場,每場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15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7.乾燥設備共5場,每場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5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8.造粒機共1場,每場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10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9.旋風集塵系統(不鏽鋼)共5場,每場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5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10.水洗除臭設備共5場,每場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100萬元,補助對象配合款須超過1/2。
11.請有意申請者於本年6月29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寄送至100060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永續經營組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養雞場導入污染防治淨零智慧循環永續設施(備)」補助。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如自送者以收文時間為憑。
12.如需詢問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本會永續經營組張蓉小姐,電話:(02)2301-5569分機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