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民役男獲准暫緩徵兵處理後,仍須持核定公文向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出境
發佈日期:2025-06-09 00:00:00
發佈單位:歸仁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gueire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988&s=8747570
僑民役男獲准暫緩徵兵處理後,仍須持核定公文向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出境
地方政府核定暫緩徵兵處理之僑民役男,仍須向移民署各服務站申請核准始可出境,避免渠等役男逕以該核定暫緩徵兵處理之公文直接出境,經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於出境查驗時攔阻等情事,滋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