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本所秘書室書記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5-06-09 09:27:40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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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6215
一、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相關驗證文件)。 (二)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至3項不得進用情事。 二、僱用期間:報到日起至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約至115年3至4月間,本職缺屬職務代理性質,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薪資:約僱3等1級220薪點,約新臺幣30,602元。 四、工作項目: (一)檔案管理。 (二)調卷及催還借調檔案。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宜蘭市公所(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 六、報名方式: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報名表(詳如附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告日起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結書(詳如附件)各1份,於114年6月16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3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書記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03-9325164轉251或252。 七、甄選作業:由本所組成甄選委員會,辦理面試作業。 八、評分項目及比例:面試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面試內容包含自我介紹、專業知能、學習潛能、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5大項目。 九、備註: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報名、證件不全無法補正或限期補正未完成者,不予受理。本次甄選正取1名,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資格條件不符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