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自即日起,遊艇得申請停泊於高雄市鼓山及旗津漁港、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碧砂港區)、新竹市新竹漁港、臺南市安平漁港、臺南縣將軍漁港、高雄縣興達漁港、臺東縣新港及金樽漁港、澎湖縣七美及吉貝等十一個漁港。有關遊艇停泊漁港之申報聯繫、漁港泊區容許停泊數、漁港管理費費率及收費單位等資料詳如附表。」及「修正本會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農授漁字第0九二一三四一一三一號令有關遊艇停泊漁港之申報聯繫、漁港泊區容許停泊數、漁港管理費費率及收費單位等資料附表。」
發佈日期:2025-06-06 10:25:05
發佈單位:烏日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695058/post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6月5日府授農海管字第114015693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