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鄉公所徵才-僱用約用人員1名
發佈日期:2025-06-06 00:00:00
發佈單位:林內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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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linne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4066&s=548566
林內鄉公所徵才-僱用約用人員1名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一、僱用職稱:約用人員。
二、需求名額:1名。
三、性別:不拘。
四、工作地點:雲林縣林內鄉公所或所屬機關。
五、機關地址:雲林縣林內鄉中正路340號。
六、聯絡電話:05-5892001轉272。
七、報名期間:114年6月6日起至114年6月10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具有甄選資格者,得參加甄選。但有下列各款之一者,不得參加: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7.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九、學歷國小以上畢業或有相關清潔服務工作經驗者。
十、細心、配合度高且具有高度服務熱誠並刻苦耐勞者。
十一、檢附文件:
(一) 應徵履歷表。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切結書1份。
十二、工作項目:協助辦理辦公環境清潔等相關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三、相關說明:
(一) 報名日期:114年6月6日起至114年6月10日止。
(二) 應徵文件須於114年6月10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雲林縣林內鄉公所秘書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林內鄉公所約用人員」。
(三) 書面審查後本所電話通知或於本所網站公告審查結果,檢附資料不齊者本所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不退回,有疑問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5-5892001轉272王小姐。
(四)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所所需,本所得斟酌情形錄取從缺。
(五) 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並應負民刑事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四、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十五、薪資待遇:按時計薪(每小時190元),每月工作16天(工作時數上限12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