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調整項目費率並推動綠色轉型
發佈日期:2025-06-04 00:00:00
發佈單位:澎湖縣
發佈部門:環境保護局
原始連接: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6040003
為促使企業持續投入減排,環境部於114年3月31日公告修訂「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此次修正包括合理化調整有害健康物質費率,同時將氨氮、鋅及錫納入收費項目,並新增能資源化抵減措施,以達成綠色轉型目標。
針對特定行業廢水常見的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鉛、鎳、銅、總汞、鎘、總鉻、砷及氰化物等,合理化調整費率以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促使排放量較大者承擔相對應環境責任,從而提升企業減污意願。至於各業別普遍具有的共同收費項目如化學需氧量(COD)及懸浮固體(SS),本次並未調整費率。
另配合近年放流水標準修訂,氨氮已納入管制及逐年加嚴,氨氮是目前污染水體主要未符合水質項目,對水中生物具危害性也是優養前導物質,另鋅、錫同為具累積性之重金屬,故本次徵收項目新增氨氮、鋅及錫,開徵第一年費率氨氮為40元/公斤,鋅、錫為1,000元/公斤。
本縣環保局表示此次修法在提高企業對水污染防治的責任感,並鼓勵更多企業投資於環保設施,以實現產業的綠色轉型。其次民眾若發現不法廢水排放等污染情事,請撥打全國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服務專線06-9221778檢舉,環保局將盡速前往處理,以維護本縣水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