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石岡區公所113年申請補助節電措施
發佈日期:2025-06-03 15:14:39
發佈單位:石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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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shigang.taichung.gov.tw/3692107/post
1.為響應政府推動節約能源政策,經濟部能源署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推動行政院核定「政府機關學校用電效率管理計畫」,以112年用電效率較104年提升10%為總體目標(約為109年至112年用電效率提升1%)。依據機關基期用電指標(Energy Usage Index)與該計畫公告基準之差距換算為節電目標量,賦予機關應分年達成之節電目標。 2.自113年9月6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3個月,與去年同期(1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止),已節省用電量計2,030度,達成上開經濟部用電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