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有關以電能計量向使用者收取充電費用之電動車輛充電設施,應符合度量衡法相關規定,經檢定合格始得計量交易使用,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2023-10-02 00:00:00 發佈單位:東港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EC1239FEFEA968AD&sms=F04EC607F57851ED&s=DDA121DBA6E481B0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