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重大動物傳染病入侵我國,請民眾避免違規攜帶或寄送下列產品入境
發佈日期:2025-06-02 00:00:00
發佈單位:小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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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hd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5415B45F83F58063&sms=6DBF452AEE6822B5&s=705644DFBABF3753
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請於出國前事先洽詢相關檢疫規定,並於入境時誠實向海關或本署申請檢疫,以免受罰。
請注意,旅客(含託運行李)以下種類均不得攜帶:
1.鮮果實(如水果類、瓜果類、檳榔等)。
2.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
3.有害生物或活昆蟲:如病原微生物、蚱蜢、甲蟲、兜蟲(獨角仙)、鍬形蟲等。
4.列屬禁止輸入疫區之寄主植物或其產品。
5.列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動物及動物產品(例如來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之豬肉及豬肉製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