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5-05-26 00:00:00
發佈單位: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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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2&pid=12557
觀看數:39 | 維護單位: 綜合規劃處第三科 | 公告時間:114.05.26
檢附修正「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及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規定各1份。
附件下載 附件1-修正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pdf
附件2-修正對照表.pdf
附件3-修正後全文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