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荔枝現金救助於上班時間受理至114年6月11日止
發佈日期:2025-05-29 00:00:00
發佈單位:線西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town.chcg.gov.tw/xianxi/04bulletin/bulletin02_con.aspx?bull_id=410525
最新公告
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荔枝現金救助於上班時間受理至114年6月11日止
發布日期: 2025/05/292025/06/11
| 瀏覽人數: 6人
農業部公告彰化縣辦理荔枝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期間至114年6月11日止。
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土地所在地公所農業課。
(一) 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
(二)土地位於本鄉轄內者,請攜帶下述文件於受理期間至本所農業課辦理申請:
1、身分證、印章、線西鄉農會存褶。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或轉(契)作申報收執聯。
3、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或轉(契)作申報書收執聯。
申請人於申請時可附現場災損照片作為參考,照片包含遠照(可看出整塊田區及鄰地相對位置)、近照(可看出受損癥狀及程度)並註明地段地號及拍攝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