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鎮辦理酪梨為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5-05-29 00:00:00
發佈單位:斗南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dounan.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6213&s=541844
公告本鎮辦理酪梨為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布單位:農經課
上版日期:114-05-29
內容: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之地區及項目為本鎮之酪梨。
二、受理期限及程序:
(一)自114年5月24日起至6月9日止,於本所農經課受理農民申請,並依公告事項及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二)例假日不受理申請。
(三)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已之事由(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50條規定向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本所核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三、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5條第2項所定情事。
四、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五、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5條第5項及第7項規定辦理。
六、「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三)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8萬元。
七、請農友多加利用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受災農田作物之遠拍、近拍照片並於公告受理期間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