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為辦理荔枝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5-05-28 14:39:12
發佈單位:清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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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qingshui.taichung.gov.tw/3687563/post
受理期間:自114年5月28日起至114年6月11日止(上班日),逾期不予受理。 救助項目及額度:(一)黑葉荔枝(果樹一):每公頃6萬2,000元。(二)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果樹五):每公頃10萬元。 受理應備文件: (1)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備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 (3)申請人存摺影本 (4)若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時,請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