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府辦理「114年度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之實施計畫、評審作業須知及行政契約書,徵求受委託單位,相關附件如下。
發佈日期:2025-05-28 10:48: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72176
依據:勞動部「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
公告事項:
一、辦理事項:114年度強化精神障礙者就業社區支持試辦計畫。
二、辦理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受委託單位資格:
(一)基本資格:於新竹縣轄內營運1年以上且精神障礙個案人數至少達40人之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
(二)就業服務員: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所列資格。
四、應備文件(須彌封)如下,請有意辦理本計畫之單位應於114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5:00前送件至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勞工福利科(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電話:03-5518101#3036,信箱:20057065@hchg.gov.tw),請於封面註明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勞工福利科收及本服務計畫名稱。
(一)申請書(如附件一)。
(二)申請人資格證明(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核章):
1.依法設立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立案證明書及章程。
2.新竹縣轄內營運1年以上且精神障礙個案人數至少達40人之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之證明文件(核定函、會員名冊)。
3.就業服務員: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之證明文件。
(三)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二)
(四)服務計畫書(如附件三)(一式7份及電子檔1份),服務計畫書內容如下:
1.緣起
2.目標
3.單位背景及運作現況:說明單位之營運範圍(會所成員數及營運情形等)、曾經辦理之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服務、行政能力及配合度等整體職業重建資源、其他任何足以顯示具備承接本計畫之資源、能力與經驗。
4.推動本計畫實施方式:服務對象及服務案量、服務內容規劃等。
5.實施期程。
6.專業人員配置。
7.預計從事本計畫就業服務人員、督導、行政人員姓名之相關學歷、資格證明、或工作年資證明影本等證明文件。
8.就業市場分析。
9.未來發展與預期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