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5日止受理申請「114年3月中旬低溫」(黑葉荔枝、新品種荔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發佈日期:2025-05-23 00:00:00
發佈單位:下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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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Xiaying/News_Content.aspx?n=8075&s=8744366
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5日止受理申請「114年3月中旬低溫」(黑葉荔枝、新品種荔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一、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19條規定、農業部114年5月21日農糧字第1141010940號公告。
二、農業天然災害名稱:「114年3月中旬低溫」。
三、受理救助農作物項目:黑葉荔枝、新品種荔枝。
四、受理現金救助對象及土地:
1.申請人應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
2.受災土地位於臺南市下營區,救助農作物項目種植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損失率達百分之20以上。
3.農糧作物應有經濟效益規模生產、妥適栽培管理行為。
4.救助品項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5.現金救助額度
a.黑葉荔枝每公頃6萬2000元。
b.玉荷包、糯米、玫瑰紅荔枝(台農1號7號及國內新育成之品種為限)每公頃10萬元。
五、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5日(星期四)止。
六、受理申請地點:本所(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
七、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請自行準備「影本」到所辦理):
1.申請案土地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建議可使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手機程式拍攝,資料上傳同步後,可作為參考佐證資料,不需沖洗列印。)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印章。
3.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或合法使用土地證明文件(114年度轉契作休耕申報單、委託經營契約書、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