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用補助實施計畫,自114年6月1日起受理申請(可溯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
發佈日期:2025-05-23 00:00:00
發佈單位:安平區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tnanping/News_Content.aspx?n=20608&s=8744351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用補助實施計畫,自114年6月1日起受理申請(可溯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
一、為照顧臺南市具有持續療育需求之兒童及少年,促進其接受必要療育訓練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旨揭補助,補助對象為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之6歲以上至未滿18歲、經醫師診斷具持續療育需求者。
二、本補助計畫提供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4,000元之療育訓練費用補助,低收入戶最高可達新臺幣6,000元,補助項目為全民健康保險未給付且須全額自費之療育訓練。
三、為使符合條件之民眾得及早申請並善用福利資源,請各單位及公所協助透過官網、社區公告欄、里辦公處、社福據點等管道廣為宣導,並於窗口受理相關洽詢時協助說明補助內容與申請程序,俾利符合資格之民眾得以及早申辦。
四、另依本計畫規定,補助申請須於完成療育訓練後6個月內提出,爰可追溯自114年1月1日起之符合條件療育訓練費用。
五、檢附「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