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辦理事項與作業期程,請各農民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權利關係人於期限內申請於2025年05月29日前盡快來虎尾鎮公所的農經課來辦理,在2025年06月01日時候結束
發佈日期:2025-04-23 06:52:00
發佈單位: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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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huwe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380&s=537573
受理時間:114年5月1日114年5月31日止,因為不知道5月30端午節有沒有連續假期所以建議民眾農民們要辦理的請這禮拜盡快來公所辦理,以郵戳為準#應備文件(請勿用釘書機)
1.下載A3雙面空白申請書(需填寫好並蓋章) (填寫方式詳附件一:申請書範例)
2.至地政事務所申請 ▲欲減免課徵地價稅的 建地謄本(最近一個月內核發) ▲佐證用的 農地謄本(面積需500平方公尺以上)(最近一個月內核發)
▲非常重要需要農民看一下,在土地登記謄本中歷次取得權利範圍不是本人1/1,只要舉例1/8或是9/5不一樣權利範圍,先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圖並且在▲地籍圖上標示你與你家人或是別人面積大小做區分後要簽名蓋章因為會有幾分之幾的權利面積範圍,並且在下面資料裡有給民眾資料填寫的是: 共有土地分管契約書打開後會有您需填寫你與親人或是別人的面積持分。
補充,辦理土地登記謄本時候要問櫃台您的土地是否是分別共有或是公同共有,因為權力範圍不是你本人1/1,只要是首先以分別共有的需要您在您在地政事務所辦理的地籍圖上以你面積劃分與填寫好你的後,在填寫對方的面積做區分,並且在區分上對方的要簽名跟蓋印章這是分別共有,但如果是公同共有話,因為是同一地分別為很多人份,所以不能因為只有你來做決定要你與取得權利範圍的全部的人要來公所辦理在地籍圖上以你面積劃分與填寫好你的後,在填寫對方的面積做區分,並且在區分上對方的要簽名跟蓋印章,或是代表人取得你們全部人的授權後提出為限此是因為怕公同共有太多人跑來鄉公所所以才規定的。
▲還會有給予您填寫土地分管契約書,此文件是要與權利範圍做區分與地籍圖條件不一樣,但是如果可以還是希望可以通知權力範圍中您那塊建地中其他權利的人,雖然說在土地分管契約書最後寫說:共有人過半數+土地面積過1/2=合格,土地面積過2/3則共有人不計=合格,這是可以通過是可以收件因為是雲林縣政府通過的,但確保在權利範圍之每個人都知道,不希望是說只要您覺得這小事不需要打擾其他權利範圍之人這想法,
3.申請人(土地所有權人)攜帶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 2. 戶口名簿或 3. 戶籍謄本(三擇一)]及(▲印章)一定要帶。
4.建地供農舍使用: 73.11.20前興建,至稅務局虎尾分局申請 房屋稅籍證明 73.11.20後興建,附 建物使用執照
5.如有地價稅單或稅捐處公文請一併檢附
6.都市計畫土地請至本所工務課申請使用分區證明(非都市土地免附)
7.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者,下載 委託書 填寫
8.戶籍未在雲林者,下載 戶籍未在雲林切結書 填寫 信封上請寄至郵遞區號:63242 收件地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 收件名字:雲林縣虎尾鎮公所農經課 農不離承辦人 收 如收到信件後,會回電通知已收到。
若有相關問題請撥打「虎尾鎮公所-農經課」 05-6322132轉212、05-632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