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符合資格且尚未申請「農不離」的民眾,於五月底前辦理申請
發佈日期:2025-05-21 01:57:00
發佈單位:將軍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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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jiangju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270&s=8743796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是指民眾所有之土地,如供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等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而且經營規模達到農林漁牧業普查認定的基準,即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可申請之「非都市土地」限於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築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遊憩用地、殯葬用地等7種。可申請之「都市土地」限於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依法限制建築或不能建築、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其他分區土地且仍作農業用地使用。
民眾前往申辦時,請備妥申請人之私章、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農地 (田)」之(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申請土地(地)」(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若申請之土地上有民國65年6月1日前即存在之舊有房舍(農舍),另請檢附該時間段以前之房屋稅籍證明、(或)接水證明、(或)接電證明、(或)戶口遷入證明(四擇一)。
本(114)年度「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申請時間於5月31日截止,請符合資格且尚未申請的民眾,記得備妥文件並於本(五)月底前(上班時間: 8:00-12:00;13:00-17:00)到公所申請辦理以維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