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受理114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推薦,請踴躍推薦參選。
發佈日期:2025-05-21 00:00:00
發佈單位:橋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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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ctc.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320986628952E1E&sms=5E8B2E50B35FDE9C&s=4D3BCD88D665B47D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日臺教社(三)字第1142401190B號函 及114年4月21日修正發布之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 點(下簡稱實施要點)辦理。
二、表揚對象:
(一)團體:包括機關(構)、學校、依法設立有案之團體、 法人、企業。
(二)個人:包括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社會教 育之個人。
三、獎項類別包含終身奉獻獎、團體獎及個人獎,請擇一填具參選類別。
四、請參閱實施要點第3點各款及第6點第1項第1款、第2款,檢 附資料表(含承諾書、被推薦同意書),連同相關佐證資 料(近5年重要事蹟)1式2份,於114年6月10日(星期二) 之前,寄送至本市曹公國小輔導室譚老師收(地址:高雄市鳳山曹公路6號,電話:07-7460449轉751);填妥之資料 表word檔及佐證資料PDF檔,亦請同時寄至電子信箱 khtgpya@gmail.com。
五、注意事項: (一)曾獲教育部或本市社會教育貢獻獎表揚之團體或個人, 自獲表揚年度之次年起五年內不得參選同一獎項。 (二)推薦資料表及繳交之佐證相關資料,不予退還。
六、檢送實施要點、本市近5年表揚名冊及終身貢獻獎、團體 獎、個人獎資料表各1份(如附件)。
七、前項實施要點、推薦資料表等資料,亦可自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 /電子布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