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為補助民間團體辦理代表本市參加114年苗栗縣全縣全民運動會社會組組隊參賽事宜
發佈日期:2025-05-21 00:00:00
發佈單位:頭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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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為補助民間團體辦理代表本市參加114年苗栗縣全縣全民運動會社會組組隊參賽事宜
- 補助辦理:114年代表本市參加苗栗縣全縣全民運動會社會組組隊事宜,包含選手選拔、集訓及報名參賽事宜。
- 申請期間:請於114年5月21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一)向本所客家文化課申請辦理。
- 補助對象:與體育相關且經許可立案之民間團體。
- 審查方式:依據本所教育管理與輔導業務申請補助審查作業原則審查。
- 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8萬元整。
-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為新臺幣28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