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本所113年10月28日高市那區土字第11331541001號、高市那區土字第11331541700號及高市那區土字第11331541501號公告。
發佈日期:2025-05-21 14:13:59
發佈單位:那瑪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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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masia.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C25076CAE9114AB4&sms=59138DADDB7DEB29&s=B8729AE3DD74CA99
【公告】廢止本所113年10月28日高市那區土字第11331541001號、高市那區土字第11331541700號及高市那區土字第11331541501號公告。 [](# "列印[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03月05日原民土字第1140008030號函辦理。
二、因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已於114年01月13日修正並發布施行,依上開函示,該條規定修正後尚在進行中之原住民保留地公告分配申請案件,均須改按修正後之流程及相關規定辦理,倘已公告之分配計畫或擬取得土地所有權名單者,應廢止該公告,依修正後規定重新擬具分配計畫並辦理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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