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安全維護宣導】夏天不要把「手機、行動電源」留在車內
發佈日期:2025-05-19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政風室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505190007
每年夏天豔陽毒辣,停放在室外的公務車或自用車,在太陽光直射加溫下,車內溫度時常超過物品耐熱溫度,這時候,如果車內放著「這幾樣危險物品」,可能就會被燒成一堆廢鐵。
1.手機:在「超過50度」的高溫車內,手機外殼可能會開始變形,鋰電池內部熱反應也會不斷增加累積,最後爆炸燃燒。
2.行動電源:內建多顆「鋰電池」,同樣無法承受車內高溫,隨時會產生起火意外。
3.芳香劑、香水:很多人喜歡讓車內充滿香味,但其中的「酒精成分」卻總是被忽略,在高溫的狀態下,仍有可能造成火燒車意外。
4.眼鏡、寶特瓶:透過太陽穿射,在一定角度下,「聚光」會讓熱點產生高溫,導致火勢發生。
5.打火機:不管什麼材質,內部都一定含有「正丁烷」燃料,在高溫悶熱下,難保不會起火。
這個夏天,一定要好好檢查車內物品;下車時記得要把「手機、行動電源」一起帶走,否則很容易產生可怕的火燒車情況。
資料來源: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