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 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5-05-14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625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41882036號
主 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二點。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實質法規命令規定(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625/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