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臺中市優質葡萄永續領鮮果品評鑑計畫
發佈日期:2025-05-15 14:29:01
發佈單位:北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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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114年度臺中市優質葡萄永續領鮮果品評鑑計畫辦理。二、 評鑑辦理時間:(一) 報名截止日:請於114年5月23日前,逕洽新社區農會完成報名程序,並及早準備相關檢驗報告及紀錄簿等評分項目資料。(二) 第一階段農特產品評鑑訂於7月25日(星期五)於臺中市政府新市政大樓惠中樓1樓辦理。(三) 第二階段優質果園評鑑訂於7月29日(星期二)及7月30日(星期三)於入圍農友果園實地辦理。三、 評鑑辦理規定:(一) 參賽組數下限40組。(二) 參賽者須在合法非都市土地或都市計畫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農業使用之土地自行生產者為限,收購或非自有果園生產者一經查出即予除名。(三) 同一產銷班提送參賽農產品以5組為原則,但轄內同類產銷班數在6班以下及受農民團體輔導之個人不受此限。(四) 主辦單位邀請政府機關、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大專院校及業界等專家學者至少5人之評審小組,並由農業局局科長級以上擔任召集人辦理評選。四、 評鑑流程:(一) 主辦單位應事先邀集專家學者、相關農民團體及農業局等召開農特產品評鑑籌備會議,共同參與研議競賽規則(包含評分項目、評分權重及操作方法),制定參賽者應提供評比之農特產品數量、重量、品種、包裝方式等規則,並於規定時間內送達指定場所以利計畫推動。(二) 評鑑活動前應彙整參賽名冊並將參賽產品辦理農藥殘留檢測(逢機抽驗參賽組數之10%),未符合規定者不得參賽。(三) 第一階段農特產品評鑑:由組成之評審進行農作物外觀、重量、果形、口感及安全等各方面綜合評比,占評比總分85%。(四) 依第一階段結果總分排名依序擇優10名,公告獲選名單於農會或網路等,獲選者進入下一階段評比。(五) 第二階段優質果園評鑑:由評審單位實地至參賽農友果園,就肥培管理、栽培管理及病蟲害防治等項目評比,占評比總分15%。(六) 依據2階段各占百分比,加總計算評比總分。五、 獎勵辦法:(一) 頒發「星級獎牌」肯定,其餘頒發「優選獎狀(牌)」。1、 5星獎,獎勵金10萬元1名。2、 4星獎,獎勵金8萬元1名。3、 3星獎,獎勵金6萬元1名。4、 2星獎,獎勵金4萬元1名。5、 1星獎,獎勵金2萬元1名。6、 優選,獎勵金5,000元5名。(二) 額外增列特殊獎項頒發獎狀(牌):1、 「永續果園」獎。2、 「最佳栽培」獎。3、 「優斗果品」獎(ゆうと:優質之意)。六、 行銷推廣:(一) 擇優或具指標性之農友拍攝果園特色及優點,可作為後續故事行銷操作素材,亦可提高農友參賽榮譽感及實質效益。(二) 除實體通路展售外,於農業局官網、粉絲專頁及其他電商平台等,陳列及推播市級評鑑農特產品購買資訊,並將得獎者放置首頁優先購買處,另有關上架費用可研議補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