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課】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人才培育補助計畫」,受理申請至114年5月31日止
發佈日期:2025-05-15 00:00:00
發佈單位:玉里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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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課】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人才培育補助計畫」,受理申請至114年5月31日止
原住民族委員會
114
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人才培育補助計畫
壹、 依據: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0 條規定辦理。
貳、 緣由:
監察院最新調查研究指出,政府在文化資產推動上常有
預算匱乏及人才不足的情形,並對未來傳統匠師的需求數提
出警訊,預估每年缺乏數量達 430 人,造成我國文化保存推
動上的人才斷層。
臺灣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豐富而多元,各族群有其獨特文
化內涵,原住民族委員會 下稱原民會 為延續原住民族文化
及在地知識傳承,針對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建造或修復、傳統
造船技術保存、祭儀文化及傳統工藝等 4 種瀕危技藝及文化
提出改善方案,期提升地方文化保存之素養及實踐知能,並
強化與部落間連結,共同推動地方知識實踐與傳承,以促進
原住民族文化及人才的紮根。
參、 計畫目標:
一、 培力原住民族傳統建築修復、傳統造船技術 含航海知識
建構及實踐 、祭儀文化及傳統工藝人才。
二、 厚植在地文化資源,推動部落營造與文化發展。
三、 促進部落與原住民青年連結,強 化文化扎根與傳承。
肆、 實施期程: 自計畫核定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
伍、 補助對象:
一、 原住民。
二、 原住民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
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之人數及其持股比率,
各達百分之八十以上之法人、機構或其他團體。原住民
合作社其原住民社員超過該合作社社員總數百分之八十
2
以上者始屬之營利原住民族團體。
以上者始屬之營利原住民族團體。
陸、 補助計畫類別:補助計畫類別:
一、 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建造或修復:為承襲祖先的山林智慧,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建造或修復:為承襲祖先的山林智慧,以就地取材方式,建造或修復如:原住民族竹屋、木屋、以就地取材方式,建造或修復如:原住民族竹屋、木屋、石板屋石板屋……等傳統建築。等傳統建築。
二、 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復振:為承襲祖先的海洋文化,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復振:為承襲祖先的海洋文化,利用傳統素材建造如:獨木舟、竹筏帆船及拼板舟等船利用傳統素材建造如:獨木舟、竹筏帆船及拼板舟等船舶,最後並經實地航行測試完成。舶,最後並經實地航行測試完成。
三、 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傳習:以傳統文化規範選任學習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傳習:以傳統文化規範選任學習者,經部落巫師或祭師親自指導,實際參與並傳習如:者,經部落巫師或祭師親自指導,實際參與並傳習如:邵族邵族lus’anlus’an祖靈祭、賽夏族祈天祭(祖靈祭、賽夏族祈天祭(’Oemowaz ka ’Oemowaz ka kawaskawas)及排灣族)及排灣族masalut / masuvaqu masalut / masuvaqu 小米收穫祭等傳小米收穫祭等傳統儀式。統儀式。
四、 原住民族傳統工藝,補助內容如下:原住民族傳統工藝,補助內容如下:
(一). 編織類:如編織類:如--苧麻編織、棕櫚纖維編織、香蕉絲編織、苧麻編織、棕櫚纖維編織、香蕉絲編織、竹籐編、竹編等。竹籐編、竹編等。
(二). 製陶類。製陶類。
(三). 雕刻類。雕刻類。
(四). 金屬工藝類。金屬工藝類。
(五). 其他類:如其他類:如--拍刺、揉皮技術等原住民族傳統工藝。拍刺、揉皮技術等原住民族傳統工藝。
柒、 補助額度:補助額度:
一、 原住民族傳統家屋修復:以新臺幣原住民族傳統家屋修復:以新臺幣((以下同以下同)50)50萬為補助萬為補助上限。上限。
二、 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以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以5050萬為補助上限。萬為補助上限。
三、 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以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以3030萬為補助上限。萬為補助上限。
四、 原住民族傳統工藝:以原住民族傳統工藝:以3030萬為補助上限。萬為補助上限。
捌、 經費編列標準:經費編列標準:
一、 共同補助項目共同補助項目--工作津貼:工作津貼:
3
(一) 傳習師:傳習師:
1 最高每人最高每人12,00012,000元元//月月 ((參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參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之兼任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之兼任研究助理額度編列研究助理額度編列))。。
2 每月傳習時數不得低於每月傳習時數不得低於2424小時。小時。
(二) 學習員:學習員:
1 最高每人最高每人6,0006,000元元//月。月。
2 每月學習時數至少每月學習時數至少3030小時小時((上課時數至少上課時數至少2424小時,含小時,含自行練習、參與傳習項目相關課程,或跟隨傳習師自行練習、參與傳習項目相關課程,或跟隨傳習師進行教學推廣至少進行教學推廣至少66小時小時) ) 。。
二、 其他補助項目:其他補助項目:
(一) 材料費:為辦理培訓所需之材料費。材料費:為辦理培訓所需之材料費。
(二) 餐費:每人每餐以餐費:每人每餐以120120元為上限。元為上限。
(三) 工具及耗材:為辦理培訓所需用到之工具、耗材。工具及耗材:為辦理培訓所需用到之工具、耗材。
(四) 差旅費:為執行本案所需之差旅交通或住宿費,惟核銷差旅費:為執行本案所需之差旅交通或住宿費,惟核銷支出憑證需符合「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本會相關支出憑證需符合「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本會相關補充規定覈實檢據核銷,差旅費補助總額以不超過補充規定覈實檢據核銷,差旅費補助總額以不超過22萬元萬元為原則,屆時需檢據原始憑證核銷。為原則,屆時需檢據原始憑證核銷。
(五) 印刷費。印刷費。
(六) 保險費。保險費。
(七) 其他於計畫內之執行項目。其他於計畫內之執行項目。
玖、 申請方式: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或個人應於申請單位或個人應於111144年年55月月3131日前依規定格式日前依規定格式(如附件(如附件11至至55)提報相關資料)提報相關資料11份(含電子檔)至本會申請。份(含電子檔)至本會申請。
壹拾、 審查方式及標準:審查方式及標準:
一、 計畫審查方式:由本會邀集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計畫審查方式:由本會邀集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就申請團體或個人提報計畫進行審查,未通過者不予補就申請團體或個人提報計畫進行審查,未通過者不予補助。助。
二、 審查標準: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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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內容之可行性及其重要性計畫內容之可行性及其重要性(30%)(30%)。。
- 計畫內容之永續性及其影響計畫內容之永續性及其影響(30%)(30%)。。
- 與在地部落或組織連結程度與在地部落或組織連結程度(20%)(20%)。。
- 計畫經費編列合理性計畫經費編列合理性(5%)(5%)。。
- 簡報詢答簡報詢答(15%)(15%)。。
壹拾壹、 經費請撥與核銷:經費請撥與核銷:
一、 經費請撥:經費請撥:
(一) 第一期款:計畫須經本會核定後,檢具領款收據、第一期款:計畫須經本會核定後,檢具領款收據、核定計畫,撥付補助總經費核定計畫,撥付補助總經費50%50%。。
(二) 第二期款:配合本會辦理期中實地評核會議通過後,第二期款:配合本會辦理期中實地評核會議通過後,檢具第一期核銷資料、領款收據、經費結報明細表,檢具第一期核銷資料、領款收據、經費結報明細表,撥付補助總經費撥付補助總經費30%30%。。
(三) 第三期款:檢具領款收據、原始支出憑證、經費分第三期款:檢具領款收據、原始支出憑證、經費分攤表、經費結報明細表及成果報告,撥付補助總經攤表、經費結報明細表及成果報告,撥付補助總經費費20%20%。。
二、 經費核銷:經費核銷:
(一) 受補助之團體或個人,執行本計畫經費、核銷結報受補助之團體或個人,執行本計畫經費、核銷結報及結餘款,應依本會補捐助民間團體個人及學校經及結餘款,應依本會補捐助民間團體個人及學校經費會計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費會計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二) 於計畫執行完竣後於計畫執行完竣後11個月內將成果報告書併同電子個月內將成果報告書併同電子檔光碟、經費收支結算表及課程簽到冊函報本會核檔光碟、經費收支結算表及課程簽到冊函報本會核結。結。
壹拾貳、 計畫成效管理:計畫成效管理:
一、 本會得不定期進行查訪工作進度,並發函通知改善,後本會得不定期進行查訪工作進度,並發函通知改善,後續辦理情形將列入補助案成果考核。續辦理情形將列入補助案成果考核。
二、 計畫執行期間,倘計畫書所列執行項目需辦理變更時,計畫執行期間,倘計畫書所列執行項目需辦理變更時,請敘明理由、變更內容及各項影響評估等,函送本會同請敘明理由、變更內容及各項影響評估等,函送本會同意備查。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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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計畫執行期間如有異常情況或違背計畫項目者,本會得計畫執行期間如有異常情況或違背計畫項目者,本會得要求受補助之團體或個人限期改善,倘未能於限期改善要求受補助之團體或個人限期改善,倘未能於限期改善或有異常情節重大者,本會得中止計畫並追回補助款。或有異常情節重大者,本會得中止計畫並追回補助款。
四、 受補助之團體或個人應配合本會政策執行計畫,如未依受補助之團體或個人應配合本會政策執行計畫,如未依上述規定將取消補助計畫。上述規定將取消補助計畫。
五、 各宣傳資料、書刊及宣傳片等,於適當位置標明補助及各宣傳資料、書刊及宣傳片等,於適當位置標明補助及指導單位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字樣。指導單位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字樣。
六、 原始憑證應依支出憑證處原始憑證應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之規定辦理。理要點之規定辦理。
七、 有關補助費之相關所得稅及勞健保扣繳,由受補助之團有關補助費之相關所得稅及勞健保扣繳,由受補助之團體或個人負責辦理。體或個人負責辦理。
八、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時請依政府採購法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時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相關規定辦理。
壹拾參、 附則:附則:
一、 不得以相同或類似之計畫內容之工作項目重複申請政府不得以相同或類似之計畫內容之工作項目重複申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其他計畫補助。
二、 本補助經費僅限原計畫規定之補助項目範圍,且不得使本補助經費僅限原計畫規定之補助項目範圍,且不得使用於出國考察及出國機票之支出。用於出國考察及出國機票之支出。
三、 申請案視同申辦團體或個人已同意本會使用相關資料用申請案視同申辦團體或個人已同意本會使用相關資料用於本會之文書、出版品、學術研究或用於推廣行銷之用於本會之文書、出版品、學術研究或用於推廣行銷之用途,獲補助之團體或個人於簽約時須備齊個人資料使用途,獲補助之團體或個人於簽約時須備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著作財產授權書及所得扣繳歸戶切結證明書。同意書、著作財產授權書及所得扣繳歸戶切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