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已納入國土監測系統,加強土地使用監測,土地之使用須依管制規定使用,切勿隨意濫用,保護國土資源人人有責。
發佈日期:2025-05-14 00:00:00
發佈單位:新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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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sinchen.gov.tw/News_Content.aspx?n=17867&s=178682
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已納入國土監測系統,加強土地使用監測,土地之使用須依管制規定使用,切勿隨意濫用,保護國土資源人人有責。
土地須依照「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使用,千萬不要想說是自己的土地,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因為這樣的話很容易違反法律規定請千萬、千萬、千萬要記得
Q:如何得知土地使用分區?
A: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於地籍謄本標示部即有顯示: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使用。
都市土地,於地籍謄本標示部顯示『空白』,可至鄉鎮市公所申請使用分區證明;若無須申請證明,僅想知道使用分區為何,可電話洽詢鄉鎮市公;
都市土地依 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使用。
備註說明:因土地使用涉及規範甚廣,若不知使用之相關規定,可先行洽詢政府機關,以免觸法受處罰。
***國土監測系統已密集加強監測,一經查獲使用前後變異甚大,即列為變異資料通報相關單位進行查報,一經認定違規使用:
***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裁罰6萬-30萬罰鍰。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裁罰6萬-3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