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114年度補助海洋素養入校教學推廣計畫徵件公告
發佈日期:2025-05-13 00:00:00
發佈單位:海洋委員會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505130001&mserno=201906300001
主旨:為接軌國際海洋素養發展趨勢,兼顧我國海洋教育既有機制,強化入校教學推廣,促進各縣市教師進行海洋素養教學設計及入校教學實踐,以及各縣市成立海洋素養入校教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增能、實際教學、備觀議課,並組織海洋素養入校教學專家諮詢與輔導團隊,以長期陪伴方式,提供各縣市入校教學教師之諮詢與輔導相關事宜,達成海洋素養向下扎根普及推廣之效果。
公告事項:
一、請欲提出補助案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補助對象及資格條件:
1.負責統籌各縣市海洋素養入校教學教師社群輔導業務召集人之學校。
2.經錄取參加海洋委員會114年度海洋素養種子教師培訓計畫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在職教師(含代理教師)所屬之學校。
3.擔任114年度海洋素養種子教師培訓輔導員之學校。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符申請資格:
(1)五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三年內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停權期限尚未屆滿者。
(3)欠繳應納稅捐尚未繳清者。
(二)申請項目及補助類別:
1.本計畫申請項目如下:
(1)項目一:海洋素養入校教學教師社群運作
A.召集在地縣(市)海洋素養入校教學教師組成教師社群,並媒合海洋素養教育相關資源,以提供協助教師114年順利完成至少4節課入校教學。
B.舉辦增能研習及諮詢會議,以及導入「海洋素養諮詢輔導員」以協助社群成員掌握「海洋科學序列(Ocean Science Sequence, OSS)」教材的探究與實證操作教學方式。
C.邀集入校教學教師確定入校教學設計及備課、觀課、議課等相關事宜,並導入諮詢輔導委員協助入校教師完成備觀議課歷程。
D.完成各項活動及會議文字紀錄,以及相關教學及活動進行攝(錄)影紀錄,並剪輯編纂約25分鐘紀錄短片。
E.參加本會所舉辦之海洋素養相關交流及分享活動。
(2)項目二:實施OSS教材入校教學
A.以OSS教材G3-G5或G6-G8各單元內容為教材,結合學校教學課程,每位教師114年辦理至少4堂OSS教材相關公開授課(限本會錄取參加114年海洋素養種子教師培訓學員之學校為補助對象,種子教師於完成培訓並取得結訓證明後,始得動支經費)。
B.每節課授課學生至少20位,小校可合併年級或併校授課。
C.完成備、觀、議課及入校諮詢輔導相關文字紀錄及攝(錄)影紀錄,並剪輯編纂約2分鐘紀錄短片。
D.受補助教師需參加本會所舉辦之海洋素養相關交流及分享活動。
(3)項目三:海洋素養專家輔導員入校教學實踐研究及組成輔導員社群發展
A.建構種子教師課程培訓之相關文件及具體運作方式,並輔導種子教師銜接入校教學。
B.協助各縣市入校教師社群發展,提供社群教師有關海洋素養之相關增能。
C.促進專家輔導員之輔導專業能力,進行海洋素養教學實踐研究,掌握及萃取OSS教材中核心教學要素,並具體化為文字表述。
D.蒐集相關成果參加相關學術發表或國內外宣傳至少1場次。
2.補助經費類別:
(1)相關會議等費用。
(2)海洋素養教師研習及教師社群運作、攝(錄)影等費用。
(3)教師參與本計畫相關海洋素養會議、研習、社群、交流及分享活動等所需之代課鐘點費、交通費、住宿費、膳費、攝(錄)影材料費等相關費用。
(4)海洋素養入校教學邀請諮詢輔導委員協助教學之相關出席費、交通費、住宿費及膳費。
(5)海洋素養入校教學相關教案撰稿費及教材、教具開發、印刷等費用。
(6)雜支(前項費用未列之計畫執行所需費用,不得高於前項加總10%)。
(三)申請作業:
1.申請日期:
(1)入校教學教師社群:11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下午5時止。
(2)海洋素養入校教學:公告日至5月19日下午5時止。
(3)專家輔導員教學實踐研究及社群發展:11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下午5時止。
(4)符合資格對象備妥申請文件,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電子郵件寄出(以本會電子郵件系統顯示時間為憑)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吳彥緯科員收 (Email:ganhui@oac.gov.tw;電話:07-3381810轉261935)。
2.申請文件格式
(1)申請文件應包含:
A.申請表(附件1)
B.計畫書(附件2)
C.執行承諾書(附件3)
D.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及事前揭露表(附件4)
E.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5)
F.其他佐證資料:提案計畫倘有結合其他合作單位、團體或相關機關(構),請提供合作意向書或相關參考文件尤佳,無則免附。
(2)以A4規格中文(字形為標楷體)撰寫,直式橫書編排並編目錄頁、頁碼,其餘以附錄(提案單位過去執行績效或行政配合情形)、圖片及照片補充。
(3)申請資料審查完畢一律不予退還,亦不提供繳交資料所需之各項經費。
(4)申請資料應完備,未完成書面申請作業、資料不齊全、不符規定或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四)經費額度
1.組成海洋素養入校教學教師社群(社群人數以已報名參加海洋委員會114年度海洋素養種子教師培訓計畫,並已完訓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在職教師10位以上為原則):以每案最高10萬元、各縣(市)1案為原則。單一縣市種子教師16位以上者,為利社群運作順遂,得分為國中組社群及國小組社群分別運作,並得分為2案申請。社群人數不足10位以上之縣市,以至少4位以上為原則,並依參與人數多寡衡酌每案以5萬元至9萬元為原則。
2.進行OSS教材入校教學:以每位教師之學校最高5萬元為原則。
3.經審查決議具重要意義之提案,不在此限。
(五)執行期程:自114年計畫核定日起,至10月25日止執行完畢,並須在同年10月31日前辦理結案。
(六)補助原則:
1.採競爭型審查機制,計畫以114年度執行為限。
2.本補助計畫為經常門費用,受補助單位不得將本計畫補助經費運用於購置金額1萬元以上之資本門支出(如材料費、機具費等);以配合款自行支應資本門費用者,不在此限。
3.本計畫補助經費以計畫執行所需之業務費為原則,包括上述「補助經費類別」所列各項業務費,不包括硬體設備採購、媒體宣傳費、水電費、專職人員薪資、獎金與行政管理費等費用。
4.各項補助經費請參考「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辦理。
5.約用人員酬金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訂之最低基本工資或時薪標準,且不得逾總補助經費30%。
6.基於避免重複補助,申請者如以同一或類似之計畫申請並獲本會及所屬機關補助者,本會不再重複補助。若於核定後查知該計畫內容有重複補助之情事,本會將取消補助並追回補助款。
7.經錄取參加海洋素養培訓課程之教師,若未能全程參與完成培訓課程,並取得結訓證明者,將取消本項補助,並將已核定補助金額全數繳回本會。
8.經本會錄取參加114年5月23日至5月25日「海洋素養種子教師培訓研習」課程之教師,得於不重複補助前提下,以本案補助經費支出參加該研習活動之代課鐘點費、住宿費、交通費差額,並於核銷時檢附相關領據、收據或統一發票、車票或機票等證明文件。
(七)審查辦法:依本會《114年度補助海洋素養入校教學推廣計畫申請與執行須知》第八項規定辦理審查。
(八)經費撥付及核銷:。
1.補助案件於審查通過後1次全額撥付。
2.經費核銷:
(1)受補助單位應於當年度執行達期末進度時(114年10月31日前),提送成果報告書(附件6)、全案執行經費收支明細表(附件7)、經費分攤表(附件8)、補助清單(附件9)等相關資料,俾辦理經費核銷相關事宜。
(2)受補助單位應將相關經費單據予進行列表造冊及製作經費補助清單,並配合本會實地查察作業,倘相關單據審核未通過者,應依本會規定期限內改善,逾期未改善或改善未通過者,本會得中止補助計畫,受補助單位應繳還不符規定之補助經費及賸餘款。
(3)另期末審查未通過者,受補助單位應依本會規定期限內改善,逾期未改善或改善未通過者,將納入未來申請時之審查考量依據。
二、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會《114年度補助海洋素養入校教學推廣計畫》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申請提案相關資料如下:
附件1:申請表
附件2-1:入校教學教師社群計畫書
附件2-2:海洋素養入校教學、專家輔導員教學實踐研究及社群發展計畫書
附件3:執行承諾書
附件4: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及事前揭露表
附件5: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6:成果報告書
附件7:經費收支明細
附件8:經費分攤表
附件9:補助清單
附件10:經費調整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