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5-05-11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61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 : 農護字第1140072281號
主 旨:訂定「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訂定「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實質法規命令規定(odt)(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616/A01\_1.odt);
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總說明及逐點說明(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616/A01\_2.pdf);
其他事項說明(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8616/A01\_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