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114年度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
發佈日期:2025-05-09 10:17:44
發佈單位:豐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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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fengyuan.taichung.gov.tw/3671638/post
一、臺中市社會局為鼓勵生育、照顧產婦及減輕新生兒家庭的照顧負擔,提供到宅坐月子服務: (一)一般產婦:居住本市之產婦,可自費每小時新臺幣250元。 (二)弱勢產婦:補助120小時(15天),並應符合下列兩項資格者。 1、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本市滿180天以上,且申請後至服務結束之期間仍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 2、114年起取消新生兒需設籍本市之限制,僅需繳交新生兒出生證明確認與產婦關係即可,且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婦女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婦女 (3)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之婦女 (4)設籍前新住民之婦女 (5)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之婦女 (6)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婦女 二、到宅坐月子服務包含產婦照顧、新生兒照顧、簡易家務服務、月子餐製作及嬰幼兒居家安全宣導等,減輕家庭照顧重擔。 三、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本市到宅坐月子平臺(04-2436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