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臺北市立動物園公開甄選總務室約僱辦事員1名(5/18止)
發佈日期:2025-05-09 14:14: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立動物園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C13D1B345CBDAD73
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約僱辦事員正取:1名備取:1-2名工作內容:財產管理宿舍、物品、油料、飼料倉庫、文具及廢品管理拾得物處理、園界巡勘及修繕行動電話申請及基地台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資格條件: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相關行政經驗者熟稔電腦文書資料處理及具備有公文撰寫能力尤佳溝通及協調力良好,具有創意學習心、耐心及服務熱忱,樂於人群、開朗樂觀、能獨立完成業務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無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無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兼職等情事待遇及出勤要求:待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5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4,775元(另須自行負擔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上班時間:08:30-17:30本職務須配合業務需求於部分例假日值班預定聘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考試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至114年10月下旬)。本職缺係代理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即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進用時由本園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或本園解釋說明辦理報名應繳文件: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資格條件符合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譯為中文本並經教育部認可)經歷證明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報名資料請於5月18日(星期日)前將上述文件掃描成1份PDF檔案,寄至am2790@gov.taipei及bk0132@gov.taipei,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約僱辦事員職缺」備註:初審書面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進行面試,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園需求時,得予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方式:總務室李主任電話:02-29382300分機150電子郵件am2790@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