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為協助養雞場清運雞糞至合法禽畜糞堆肥場處理,請本區養雞場於114年5月29日前向臺南市農業局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25-05-08 00:00:00 發佈單位:新市區 發佈部門:農業及建設課 原始連接:https://www.sinshih.gov.tw/News_Content.aspx?n=20963&s=8741328 為協助養雞場清運雞糞至合法禽畜糞堆肥場處理,請本區養雞場於114年5月29日前向臺南市農業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