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申請課徵田賦於6月2日截止
發佈日期:2025-05-08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61199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所有土地如實際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因適逢例假日依規順延至6月2日)期間向土地所在之各鄉(鎮、市)公所農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會同有關機關勘查認定後,符合規定者,送主管稅捐機關據以課徵田賦。
申請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需實際供作農舍、禽畜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之土地。如符合申請要件者,應於上述期間內提出申請。
原經核准課徵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其所有權人變更時,新所有權人應重新為課徵田賦之申請,如未重新申請,應自辦竣移轉登記日之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指出原經核准課徵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所有權有移轉(買賣、贈與或繼承)時,該局為主動服務納稅人,均會發函通知輔導新所有權人,若其土地仍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符合課徵田賦規定者,請於期限內重新向土地所在之各鄉(鎮、市)公所農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民眾如對地價稅課稅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施玫岑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洪雅琪
連絡電話:(049)222212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