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第6條修正 發佈日期:2025-05-07 00:00:00 發佈單位:沙鹿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shalu.taichung.gov.tw/3669586/post 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第6條修正 檔案下載(或附件) 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第6條修正.pdf pdf 9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