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三代養豬專業戶,50年防疫零缺失
發佈日期:2025-05-07 00:00:00
發佈單位:新北市
發佈部門: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原始連接: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e8ca970cde5c00e1&dataserno=b5a0006071bad3daea59915a18431dae
- 發佈日期:2025-05-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類 別:機關新聞
雙溪三代養豬專業戶,50年防疫零缺失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近日至雙溪區林立中畜牧場進行例行疫情訪視,各項消毒防疫措施完全符合規定,該場成立50年已交由第3代經營,創下口蹄疫等各項血清學監測的全部合格輝煌紀錄,為全國之模範。
第二代飼主林立中年逾70,身體依然硬朗,行動自如,現仍常到豬場工作,談起養豬非常自豪,林立中50年前就採用飼料養豬,雖然成本較高,確能阻遏非洲豬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的傳播,並有效減少異味產生及死亡率,以前雙溪飼養200隻以上養豬場曾達10戶以上,後來因環保及防疫等因素陸續離牧,現林立中仍堅持在產業內努力,110年也被選定為豬瘟疫哨兵豬場,至今檢測抗體皆零檢出,有助於我國申請為豬瘟非疫區。
從112年7月起我國再進行豬瘟拔針作業,新北市動保處為此加強全市養豬場訪視,及口蹄疫與豬瘟血清監測,至114年4月底己檢測360件,皆符合規定,並輔導豬場落實各項生物安全防護措施,督導廚餘養豬場須嚴格落實高溫蒸煮達90。C且達1小時以上,才能將病毒殺滅。自110年10月起,國內飼養豬隻頭數低於199頭以下者依規定不得使用廚餘餵養,民眾即使只有飼養1頭豬隻,如違法使用廚餘餵養豬隻者,經查獲屬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規定及「飼料管理法」第29條第2款規定,合併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希望能在114年順利申請為豬瘟非疫區。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防疫視同作戰,過去的成果及成績不能保證現在疫病不會發生,要時隨時保持警戒不懈怠才能嚴實防堵豬瘟及非洲豬瘟等疫病入侵,豬農須切記不購買來路不明仔豬,以避免引入病原造成經濟損失,豬場保持通風及適當保溫,出入口設置消毒踏槽,人員進入不同畜牧場時,應更換工作衣及工作鞋,避免交叉感染。農戶每日飼養動物主動觀察場內動物健康情形,如有異常情形,立即通報特約獸醫師檢查,即時發現可疑病例,妥善處置,才能降低損失,永續經營。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謝侑達秘書 電話2959-6353分機302 手機0928778137
- 聯絡人:謝侑達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 聯絡電話:0229596353轉302

動保處提供消毒水
關閉視窗

環境防疫作得好,豬隻育成率高
關閉視窗

堅持飼料養豬無異味
關閉視窗

動保處定期進行防疫訪視
關閉視窗

豬場也能環境優美
關閉視窗

三代養豬,經驗傳承
關閉視窗
相關圖片
[
動保處提供消毒水
](# "開啟動保處提供消毒水圖片預覽")
[
環境防疫作得好,豬隻育成率高
](# "開啟環境防疫作得好,豬隻育成率高圖片預覽")
[
堅持飼料養豬無異味
](# "開啟 堅持飼料養豬無異味圖片預覽")
[
動保處定期進行防疫訪視
](# "開啟 動保處定期進行防疫訪視圖片預覽")
[
豬場也能環境優美
](# "開啟 豬場也能環境優美圖片預覽")
[
三代養豬,經驗傳承
](# "開啟 三代養豬,經驗傳承圖片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