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天然災害及加強防汛措施
發佈日期:2025-05-05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馬公市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505050027
請養殖業者依訂定之「澎湖縣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規定申辦養殖漁業登記證,並請養殖業者自行檢視已辦理養殖登記證之有效期限,倘為效期屆滿或效期即將屆期者,請養殖業者依限儘速辦理換發新證;另請養殖業者依「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規定辦理放養量(異動)申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