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透明公開 利益衝突迴避真簡單
發佈日期:2025-04-30 13:25: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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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51032
利益衝突為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可能因行為舉止使本人或特定關係人有獲得好處的資格,因此為避免瓜田李下的行為衝擊民眾對公職人員或政府施政的信賴感,故訂有利益衝突迴避專法。
基此,動物保護防疫所於辦理補助案件前,為達公開與公平,於官網之公布欄項下設置有補助揭露專區,將補助案件項目、申請期間、資格條件、審查方式、個別受補助金額上限、預算金額
概估等資訊做公開,並加註提醒用語提示如具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之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身份,應揭露身份關係並將身份關係揭露表納入文件之中,減少因不知規定而受罰的風險;如
遇有具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身份者之補助或交易案件,亦於本所官網之利益衝突迴避法身份關係公開專區將資訊公開,確實辦理事前揭露與事後公開事宜。
民眾或團體於申請機關補助案件時,如為利衝法第2條所稱「公職人員」或第3條所稱「關係人」(含監督機關團體之民意代表及其關係人),即為利衝法所規範之對象,應於申請補助時主動
檢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份關係揭露表,據實揭露身份關係,未揭露者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聯絡人: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動物檢疫課 蕭課員
連絡電話:037-320049 分機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