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暫停受理白肉雞、有色肉雞、鵝、蛋雞、豬、肉牛、肉羊、乳牛、乳羊及鹿等10種之畜牧場登記(容許)或已登記畜牧場之新建、增建畜牧設施及擴大飼養規模案件之申請,為期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詳附件
發佈日期:2025-04-30 00:00:00
發佈單位:北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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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beime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192&s=8739267
臺南市暫停受理白肉雞、有色肉雞、鵝、蛋雞、豬、肉牛、肉羊、乳牛、乳羊及鹿等10種之畜牧場登記(容許)或已登記畜牧場之新建、增建畜牧設施及擴大飼養規模案件之申請,為期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詳附件
一、依據臺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辦理。